•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首页 > 新闻中心
公司注册须知之认缴制下股东一样有责任
发布时间:2018-10-10 20:13:51  ▏作者:admin  ▏阅读:

  很多人以为,在认缴制下注册的公司,其股东是没有责任的,毕竟,注册资本都是认缴的,根本没有缴纳,又何谈责任一说呢?其实不然,在认缴制下股东一样有责任的,今天北京公司注册为您讲解公司注册须知之认缴制下股东一样有责任。

  什么是认缴制?

  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分为实缴制与认缴制, 实缴制是指公司所发行资本需由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纳,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发起人)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认缴制则不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实际缴纳出资,而是对公司注册(发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进行认购,且出资不必一次性全部缴纳的方式。

  那么,在认缴制下股东有哪些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代理记账
  • 北京代理记账

    北京青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代理记账

    公司地址:

  • 北京公司注册

    010-57267819

  • 北京公司注册

    17778110731

  • 北京工商注册

    17710332841

  • 北京工商注册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分享到:

网站优化支持:云优化 | 网站地图